顧客寄賣甩棍 老闆網路刊廣告販售結果GG了...

記者游承霖/新北報導

新北市一名經營二手寄賣市場的林姓男子日前接受顧客委託寄賣伸縮甩棍,更在網路上刊載商品拍賣資訊,民眾發現報警檢舉,警方據報到場,在林男賣場架上發現4隻甩棍,隨即將林男帶回偵訊,並依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進行裁罰。

甩棍為警械,須經由申請並造冊才能持有。(圖/記者游承霖攝)

▲甩棍為警械,須經由申請並造冊才能持有。(圖/記者游承霖攝)

警方調查,37歲林男與妻子共同在新北市三重自強路五段經營二手寄賣商場,上月29日,民眾發現林男在網路上以299元價格販賣甩棍,便截圖報警,警方據報,聯絡上林男,並前往現場取締,當場在貨架上發現4隻甩棍,隨即將林男帶回偵訊。

林男供稱,甩棍是顧客透過網拍寄賣,他們只負責清潔與上架販售,並不知道販售甩棍違法,警訊後將林男依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第63條第1項函送,恐面臨3日以下拘留及3萬元罰鍰。

警方呼籲,伸縮甩棍、木質、膠質警棍皆屬於警械,一般警員、大樓保全、警衛須先向警察局行政科申請並登記造冊才能持有。

目前員警巡邏都會攜帶甩棍出勤。(圖/記者游承霖攝)

▲目前員警巡邏都會攜帶甩棍出勤。(圖/記者游承霖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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