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羅欣怡/桃園報導
民進黨桃園市議員游吾和涉詐助理費,檢方偵結起訴。(圖/翻攝自游吾和臉書)民進黨籍三連霸桃園市議員游吾和涉貪助理費,今年8月份遭檢調搜索,法院裁定游吾和羈押禁見。桃園地檢署今(18日)偵結起訴,認為游吾和等9人涉犯貪污治罪條例「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物」及刑法「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等罪嫌,並向法院聲請沒收犯罪所得新臺幣356萬1,486元。
桃園地檢署指出,游吾和自民國2014年12月25日起,擔任桃園市議會第1屆至第3屆議員迄今,明知助理補助費並非議員薪資之一部分,亦非對於議員個人之實質補貼,竟與擔任其公費助理之二女兒、三女兒共同基於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物及使公務員登載不實,分別詐領、浮報議員助理補助費。
檢方指出,游吾和父女「虛偽申報人頭助理詐領助理補助費」部分,由未擔任議員公費助理之被告配合提供身分證件、銀行帳戶存摺、印章,製作內容不實之「聘書」、「桃園市議會議員自聘公費助理遴聘異動表」等文件後,向桃園市議會虛偽申報為公費助理,待薪資款項匯入帳戶後,游吾和在指示全數領出,並由三女兒保管該費用,用以支付服務處之各項開銷及游吾和之私人花費。
另外,游吾和三女兒於2013年6月至7月間並未從事議員助理工作及領取公費助理薪資,亦以上開方式將二女兒虛報為議員助理而詐領助理補助費。
「以低薪高報方式浮報補助費」部分,檢方也查出游吾和的3名公費助理,3人將帳戶存摺、印章交予被告游吾和二女兒保管,並在薪資欄為空白之聘書簽名後,游吾和二女兒再依指示於該等聘書填載不實高報薪資,製作內容不實之「聘書」、「桃園市議會議員自聘公費助理遴聘異動表」 ,並持以向桃園市議會申報助理補助費,待3名公費助理之薪資款項匯入帳戶後,游吾和的2名女兒再將薪資全數領出,除支付公費助理薪資外,所剩溢領之助理補助費則用以支付其他私聘助理薪資。
桃檢指出,檢察官獲悉情資後,隨即指揮專案小組深入追查,比對相關金流證據,於2025年8月4日持搜索票搜索游吾和位於桃園市大園區之服務處及住處,並向法院聲請羈押被告游吾和和其二女兒獲准。
全案經檢察官偵辦發現,被告游吾和擔任桃園市議員期間,詐領之助理補助費達356萬1,486元,檢察官遂向法院聲請將上開犯罪所得全數沒收,並請求法院審酌以達澈底剝奪被告犯罪所得之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