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在直播APP「17」上自稱「17舒淇」、「舒淇狐狸」的女子黃晴歆,上月涉及詐騙、竊盜、搶奪等罪遭起訴,被羈押在女子看守所。黃晴歆日前以她已認罪,且左手韌帶斷需開刀等理由,求法官交保遭到駁回。

▲自稱是「17舒淇」的黃晴歆。(圖/資料照)
《蘋果》報導,32歲的黃晴歆涉及多起網路詐騙,日前報案遭詐騙的就至少30起,她日前表示自己已經認罪,且左手韌帶斷掉需就醫開刀,加上年幼子女要照顧安置,向新北地院聲請停止羈押。
不過,新北地院考量黃晴歆涉及多起案件,經通緝後才到案,畏罪逃亡可能性高,且一再反覆犯案,認為她的手傷可由看守所視病況安排戒護就醫;至於小孩,黃晴歆曾說已由前夫扶養,因此駁回她的聲請,但仍可抗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