誘拐8歲男童出遊性侵 精障男被判22年

台南市1名有輕度智障的男子,涉嫌誘騙1名8歲男童到高雄、屏東等地遊蕩近3天,並多次對男童生殖器官口交,遭查獲起訴,台南地院判處男子有期徒刑22年。

判決書中指出,這名男子在民國104年3月,騎腳踏車在路上發現1名8歲男童獨自行走,上前佯稱要載男童回家後,竟把男童載到高雄市的岡山火車站,再換搭火車、客運等交通工局,一路南下到屏東林邊、恆春、三地門等地遊蕩。

男童家人發現男童失蹤後報警協尋,最後是有眼尖民眾在三地門鄉發現兩人行蹤通報,才協助警方找到男童。

判決書指出,檢警查出男子誘騙男童外出期間,曾強行脫下男童褲子、對男童生殖器口交多次。法官依意圖性交而略誘、對幼兒性侵等罪嫌,合併判處有期徒刑22年,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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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獄示意圖圖/shutterstock/達志影像

▲圖/shutterstock/達志影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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