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升災害防救能量 內政部放寬加入義勇消防人員條件

記者張之謙/台北報導

近年來複合性災害頻傳,為廣納民間力量充實義勇消防組織,內政部今(3)日部務會報通過「義勇消防組織編組訓練演習服勤辦法」部分條文及第3條附表修正草案,放寬加入義勇消防人員的資格。

內政部表示,過去許多熱血民眾都希望能加入義勇消防組織,挺身而出與政府一起面對災害,但礙於曾誤蹈法網、或是未設籍居住地等情況,而受限法規無法參與,在上述辦法修正以後,只要居住當地年滿二十歲,且十年內未曾受有期徒刑以上刑之宣告者,都可以加入義勇消防人員,一方面提供更生人更多服務鄉里、回饋社會的機會;另一方面也鼓勵於外地求學、就業等未設籍於居住地的民眾投身公益,積極參與義勇消防組織,經由政府與民間合作的堅實力量,讓消防工作推展更為順遂。

內政部指出,「義勇消防組織編組訓練演習服勤辦法」部分條文及第3條附表修正草案,將於近期內依法制作業程序發布施行,希望可以藉此改善義消體系與發展環境,結合民力提升國內災害防救能量。歡迎熱心有意願的民眾洽各地方政府消防局報名,共同加入義消的行列。

消防員,打火弟兄,救火,火災/默德攝影工作室 授權使用

▲圖/默德攝影工作室授權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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