色男與國中少女半年「16次」 懷孕父母氣炸告性侵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基隆市一名20歲的陳姓男子,經過朋友介紹,認識一位外貌清秀的的15歲少女,雙方迅速墜入情網,短短半年內,就發生16次性關係。不料某天少女醒來,發現下體疼痛,就醫後發現懷孕,父母氣炸逼少女墮胎,並向陳男提告性侵,儘管少女替男友求情,強調是「自願的」,最後法院仍依妨害性自主罪,判陳男2年徒刑,緩刑4年。

陳姓男子高中肄業,在2015年3月認識外貌清秀的15歲國中少女,雙方一見鍾情,成為男女朋友,猴急的陳男卻多次以借宿少女家為由,發生性關係,半年內多達16次。直到11月時,少女發現下體劇烈疼痛,到醫院就診才發現懷孕。

-高中生-國中生-女學生-

▲示意圖,非當事者

經院方詢問之下,少女坦承與男友發生性關係,但卻謊稱父母知情,也拒絕驗傷和透露男友姓名。事隔一個月少女回醫院就診,父母才驚覺女兒懷孕,氣炸要少女墮胎,並怒告陳男妨害性自主。

法院審理期間,少女頻頻向法官求情,表示「是我自願的,他沒強迫我。」陳男也稱非常愛女友,並向少女父母親道歉,才獲得家人原諒撤告。

不過法官認為,由於少女正處身心發展的重要階段,陳男為了滿足私慾,多次和少女發生性關係;但考量陳男態度良好,法院審理後依對未滿14歲,及對14歲以上16歲以下女子性交罪,判陳男有期徒刑2年,緩刑4年,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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