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市府開鍘!北市大彎北段逾千違宅 年底開罰最高30萬

台北市大彎北段因使用區為商業及娛樂區,有1600戶自用住宅被市政府認定違規。台北市都發局今(21)日說,預定10月底公告、年底開罰,最高可處新台幣30萬元罰鍰。

台北市政府為都市發展需要,民國81年公告實施「配合基隆河(中山橋至成美橋段)整治計畫案」,把基隆河附近地區屬基隆河截彎取直成新生地,並規劃商業娛樂區、工業區及住宅區,劃分為南、北段。南段以工業區為主,北段(稱大彎北段)規劃住宅、商業、娛樂活動區。

北市府民國92年1月7日修正主要計畫案土地使用分區與都市管制要點,訂定大彎北段為商業及娛樂區,不得作住宅使用;但當年建商因商業區高容積率,把隔間規劃成住宅,吸引民眾購買,造成後續土地使用分區糾紛。

大直,大彎北段(圖/Google Map)

▲圖/Google Map

台北市都市發展局今天發布新聞稿,大彎北段商業區及娛樂區,依都市計畫規定應發展商業及娛樂業,不得作住宅使用,近年來違規住宅使用嚴重,有1600件,針對該區研擬裁罰作業原則。

都發局建築管理科科長林玄理表示,今年3月底至8 月,陸續寄出行政指導函勸導共1600件的建物所有權人依都市計畫規定改變住宅用途,並向稅捐處申請房屋稅率變更為非住家稅率。

林玄理說,後續針對1600件的違規住宅,依坪數大小和稅率高低開罰,罰鍰從6萬元到30萬元,有優先順序,104年以後領得使用執照的案件先開罰,裁罰作業原則10月底公告,預定年底施行,目前仍以勸導改善為優先。

親民黨籍台北市議員林國成今天也在議會質詢都發局長林洲民關於開罰大彎北段違規住宅後續作法。林洲民表示,因市府今年3月間就寄出行政指導函,呼籲所有權人依都市計畫規定用途使用,若當住宅使用就會開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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