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1200吹2下未射精 嫖客戴著保險套氣炸向警方報案

記者陳啟明/台南報導

菲律賓籍男客阿明(化名)日前到雲林某間旅社進行性交易時,原本說好20分鐘1200 元,但沒想到該名女子幫戴上保險套後,就進行口交,還未射精就說時間到了,直接穿衣服離開,讓阿明心生不滿,認為感覺被呼攏,跟當初協議不一樣,當下氣的連保險套都不脫了,直接向警方報案。雲林地方法院一審判老闆涉妨害風化案件,判2月徒刑,老闆不服提起上訴,台南高分院近日駁回上訴。

高分院

台灣高等法院台南分院。(圖/翻攝google map)

判決書指出,旅店老闆辯稱,該名女子是住在旅社三樓的客人,當天是聽到二樓有聲音,到二樓時,發現是從205 號房傳出,就問發生什麼事,對方說阿明不讓她離開房間,後來他不知道在講什麼,又跑去二樓往三樓的樓梯間,站在瓦斯桶旁,我聞到瓦斯味,叫他下樓,就報警,警察還沒來時,他一直說還錢,沒收到1200 元,也不知道有這件事,是到警察局才知道。

不過,阿明則說,當天凌晨1時許,在斗六市的一間旅社與一名女子從事性交易,當時老闆坐在門口拉客,還叫3 名女子供選擇,每次1200 元,時間20分鐘,後來進入房間,雙方自行脫掉上衣,「她幫我性器官戴上保險套後就口交,我還未射精她就說時間到了,直接穿衣服離開,這與當初協議有出入,我們發生糾紛,想要討回1200 元」,法院審理期間,阿明也說,「當時女生先去洗澡,她也有叫我洗澡,但我不要,我就先脫衣服,女生洗完澡圍著圍巾出來開始摸我,然後拆開保險套幫我戴上,我們當初講的只有20分鐘,因為這個過程時間太久了,我感覺她好像在呼攏我,女生就不再幫我弄,後來就出去了」,於是我下樓要求退錢,因為什麼都沒有發生,但她們不願意退錢,於是報案。

最後,法官認為旅店老闆提起上訴,但仍否認犯罪,指摘原判決不當,核無足取,事後一再飾詞卸責、浪費司法資源,毫無悔意,原審僅量處有期徒刑2 月,並為緩刑繳交公益金1 萬元之宣告,台南高分院亦無從改判較重之刑,上訴非有理由,應予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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