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一案逾時效!違反總統選罷法 陳由豪獲不起訴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被列為十大經濟通緝要犯,已潛逃中國但債留台灣的前東帝士集團總裁陳由豪,在13年前的總統選舉期間,遭前第一夫人吳淑珍等人提告違反總統選罷法案件,因逾追訴時效,台北地檢署今(26)日將陳由豪不起訴。

2004年總統選舉期間,陳由豪指控民進黨參選人陳水扁及其夫人吳淑珍,曾收他的政治獻金,吳淑珍、經建會前副主委張景森、前立委張清芳等人,為此向北檢控告陳由豪誹謗,因陳由豪當時已潛逃中國,北檢屢傳未到,因而對陳由豪發布通緝。

陳由豪所涉多案而被通緝的案件,台北地檢署僅剩本件違反總統選罷法案,且通緝時效到今年8月28日已消滅,檢方考量陳由豪於此案已逾追訴時效,只好將他不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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