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彈性上班可領加班費? 勞動部這樣說

生活中心/綜合報導

為了讓國慶有4天連假,今(30)日星期六勞工都要正常上班,不少勞工質疑「連6」是否已違反1例1休,但勞動部表示,1日換1日的調班概念,只要事先經工會同意或勞資會議同意,就不會違法。

「請假精算師」公僕3年上7天班領36萬 -公務員-上班族-辦公室-OL-

▲今(30)日星期六上班族彈性上班。

根據《蘋果日報》報導,按照行政機關辦公日曆表,10月9日彈性放假,所以要在今日補班,但去年底《勞基法》1例1休新制上路,補班的狀況讓上班族「連6」工作,許多勞工想討加班費或補休,甚至還質疑老闆違反1例1休!

針對勞工質疑,勞動部表示,《勞基法》第30條第3項的8周彈性工時,能讓上班日和非上班日「1日換1日」,若企業要做調整,得要先讓工會同意,若無工會的企業則事先經勞資會議同意就能調班,只要按照程序,企業則不需補發加班費,而勞工國慶也能連放4天假。勞動部強調,若企業未依規定調整,或是把勞工假日偷偷沒收,依《勞基法》最高可罰10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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