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應照顧好友妻卻跟她上床 2家庭互告後結果慘了

記者陳啟明/新北報導

一名在台北市工程公司工作的陳姓男子,多年前受好友請託,答應幫好友照顧在陳男公司工作的張姓友妻,沒想到雙方卻引發戀情,陳男10次帶張女上旅館嘿咻,張夫發現後找陳男談判,陳男簽下切結書允諾不和張女往來,但事後2人仍互傳性愛照等,張夫怒而提告。新北地院判2人有罪確定,另判陳男賠償張夫20萬元,不料陳妻得知後,也對張女提告求償100萬元,新北地院昨再判張女須賠償陳妻25萬元。

新北地院

新北地院昨再判張女須賠償陳妻25萬元。(圖/翻攝google map)

判決書指出,陳姓主管(51歲)、張女(36歲)及張夫原本是好友且任職同一家工程公司,2011年間張夫離職,特地商請陳姓主管幫忙照顧仍留在公司的張女,那知陳男竟從2014年底開始,偷偷帶著張女到宜蘭、林口、新莊等地旅館「嘿咻」共計10次,其中1次張女還已懷孕6周。 
離譜的是,該次性行為後3天,張女便因胚胎發育不全而人工流產,但休養25天後,又和陳男到林口歐遊館嘿咻。事後張夫察覺兩人姦情,2015年4月要妻子和陳男簽下切結書,允諾不再往來,否則願接受法律制裁,且要賠償及登報道歉。
沒想到事後陳姓主管仍和張女暗通款曲,還要張女自拍裸照給他欣賞,甚至和張女合拍性愛照及影片等,張夫察覺後怒告通姦並求償,刑事部分新北地院判陳男、張女各6月徒刑,都可易科罰金18萬元確定,民事部分另判陳男賠償張夫20萬元,且須在《蘋果》等4報社會版刊登道歉啟事1天。
但陳妻得知此事後,也對張女提告求償100萬元,張女雖稱已深感後悔,且為此離職而無工作收入,正努力補救婚姻及家庭,新北地院昨判張女須賠償陳妻25萬元。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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