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學生妹誣告班導性侵 竟還有女老師出庭幫她作證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台中市一名國中男老師平常就有與學生互加微信聯絡的習慣,不料2015年3月時一名女學生將傳給網友的鹹濕對話、挑逗照片傳給他,讓他大罵學生「再跟網友胡來我要告訴媽媽了」,結果事後遭發現,女學生竟稱自己被老師性侵,離奇的是還有同校的女老師出庭幫女學生作證,不過法院審理後已還該名男老師清白,並宣判他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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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示意圖/資料照

判決書指出,該名女學生指控男導師於前年2月5日,把她帶到電腦教室指姦得逞,當日還在載她回家的路途強制要求2人車震,結果事後2人的關係被家人發現,並堅持提告整件事才曝光。

除了證詞外,一名任教於該校的女老師也出庭作證,指出當日確實有看到被害人與班導師離開教室,且時間長達1小時之久。不過法官根據男老師line的對話紀錄發現,當時他僅離開教室約10分鐘左右,且男老師也找來一名平常就會溜進電腦教室玩電腦的學生,證明當時他與該名女學生僅在電腦教室5分鐘就離開。

法官詢問該名男學生,開庭時間與案發時間相隔甚遠,為何能夠確定記憶中的時間是2月5日,男學生則解釋當年的2月4日是「福德正神千秋」,有協助家裡拜拜、辦桌,因此才能確保自己記憶中的時間沒有錯。

除此之外,女學生與男老師提供的對話紀錄明顯不同,但刑事局鑑定後認為男老師的對話才是沒經過加工的原版,因此法官認為女學生提出的證據不足,判男老師無罪,並駁回檢察官的上訴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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