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班是謀生非找死 林淑芬:立法不應讓極端合法化

政治中心/綜合報導

台灣護理師產業工會理事長陳玉鳳日前在臉書透露,台北醫學大學附設醫院一名護理人員,上大小夜班加實習,一共連上13天班,疑因心肌梗塞發作於宿舍猝死。由於適逢《勞基法》修法時刻,引發各界議論,民進黨立委林淑芬就表示,立法的原則,應該是避免讓極端有漏洞可以鑽,而不是讓極端合法化。

立委林淑芬 記者林敬旻攝

▲林淑芬認為立法不應讓極端合法化。(資料照/記者林敬旻攝)

林淑芬認為,重點不是猝死的護理師該不該去「在職進修」,而是如果猝死的護理師將「實習」改成「白天班」,並在他劃上螢光筆的週一或週二排一日休假,那麼這個班表就是完全合法,工作強度還是一樣。更悲慘的是,這就是現行許多排「花花班」的護理從業人員的排班問題。

▲圖/翻攝自林淑芬臉書

「半夜12:00下班,早上8:00繼續上班;三天後,下午4:00下班,晚上12點繼續上班;三天後,早上8:00下班,下午4:00繼續上班。」林淑芬說,這還不含交班、加班時間,經年累月的勞累壓在護理人員身上,這就是護理人員期待已久的「要改革」,要求輪班間隔至少11小時,因為上班是「要謀生」,而不是「找死」。

林淑芬強調,立法的原則是什麼,要避免讓極端有漏洞可以鑽,而不是讓極端情形合法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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