惡劣!遭保全強脫衣又舔胸 小四童哭斥:噁心,無法原諒!

記者陳啟明/台北報導

可惡保全!新北市汐止區一名楊姓人員,由於他認真負責,在社區內獲得不少住戶信賴,但沒想到楊男竟對社區一名就讀小學四年級的小惠(化名)有非分之想,102年見就讀小四的小惠返家,竟尾隨進入屋內,強脫她的衣服舔、揉胸部,落網後還辯:「我也不知道為什麼會這樣」,希望和解,但被小惠以「恐怖、噁心」拒絕;士林地院考量他犯後態度良好,未進一步非禮,「情堪憫恕」,將本刑3年以上的加重強制猥褻罪減刑為1年10月。

女童遭性侵_pixabay

楊姓保全獸性大發竟然猥褻社區內小四女童。(圖/示意圖 資料畫面)

檢警調查,102年3月,小惠與弟弟下課返家,走進社區大門還開心跟楊男打招呼,楊男不知哪根筋不對,突然無法壓抑狼性,尾隨姊弟倆返回5樓住家,並趁著弟弟上廁所,只剩小惠1人之際,強脫她的上衣,並硬舔狂揉其胸,最後因小惠大叫「叔叔,不要!」,楊男這才驚醒停止獸行,察覺鑄下大錯,道歉後離去,但傷害已造成,小惠身心受創,不知原應保護自己的保全為何反伸狼爪。

楊男接受庭訊時承認淫行,辯稱不知為何犯案,希望賠償求和解;小惠則痛斥「恐怖、噁心」,無法原諒,拒絕和解。

猥褻幼女應加重其刑,但法官認為,案發時只有楊男1人,無旁人可以制衡,楊有親吻阿惠,但沒有進一步非禮行為,自行罷手,人性尚未泯滅;法官考量他無前科,一時衝動,惡行較輕,判最低徒刑3年仍嫌過重,便引用刑法59條「情堪憫恕」,減輕其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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