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要命!跨年夜想看101煙火 近百民眾佔據道路

記者楊忠翰/台北報導

台北市萬華區1名男網友,今年1月1日凌晨0時許開車從西園路轉至莒光路時,赫見前方道路全是觀看煙火的人潮,綿延長達500公尺之遠,至少有上百人佔據來往四線道,當他將車開至西園路與莒光路口時,對向車道1名年輕爸爸,揹著4歲幼兒站在路中央,十分危險!

台北市萬華區莒光路民眾為了觀看101煙火佔用道路(楊忠翰攝)

▲民眾必須站到路中央才有最好角度觀賞101煙火。(圖/記者楊忠翰攝影)

無獨有偶,男網友緩慢行進到慈濟教堂時,1位老伯在內側車道倒退行走,疑似在找尋最佳觀賞角度,直到他輕按一下喇叭,老伯才退到路中央的安全島上,男網友眼尖發現莒光路上有間派出所,卻沒任何警員前來制止,他認為如果有人覺得他在歡樂時刻觸人霉頭,那他感到很抱歉,但是在沒有封鎖車輛的馬路上看煙火,這樣的行為叫做找死!而且可能會害駕駛人為這種行為買單,希望大家別害人害己啊!

對此,台北市萬華分局莒光派出所則表示,跨年夜101煙火施放時間為6分鐘,現場民眾觀賞完煙火便已散去,因此巡邏警員並未發現佔用道路一事,當晚亦無接獲任何民眾報案,但民眾此舉已違反道路交通處罰條例第78條4款,於交通頻繁之道路或鐵路平交道附近任意奔跑、追逐、嬉遊或坐、臥、蹲、立,足以阻礙交通,將處以新台幣300元罰鍰,警方呼籲民眾切勿以身試法,以免造成事故而終生抱憾。

台北市萬華區莒光路民眾為了觀看101煙火佔用道路(翻攝《爆料公社》)

▲父母帶著小孩出來看煙火,小孩還興奮地跳起來。(圖/翻攝臉書社團《爆料公社》)

台北市萬華區莒光路民眾為了觀看101煙火佔用道路(翻攝《爆料公社》)

▲男網友還拍下其他車輛轉進莒光路,現場險象環生。(圖/翻攝臉書社團《爆料公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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