搭捷運偷拍妙齡女裙底風光 這大學生遭判拘役30天

記者陳啟明/高雄報導

高雄市一名就讀某大學21歲黃姓大學生,去年9月在捷運站搭電扶梯時,尾隨2名女子並利用手機偷錄被害人裙底風光,其中一名被害人發現後立即報警處理。橋頭地院依妨害秘密罪,判處黃拘役30天,得易科罰金3萬元,黃事後坦承犯行,與女被害人和解,法官宣告緩刑2年,全案可上訴。

-偷拍-手扶梯-短裙-底褲-

男大生手機偷拍妙齡女裙底風光遭法院判刑。(圖/示意圖 非當事人 資料畫面)

判決書指出,21歲黃姓大學生,去年9月4日7點30分,在捷運站出口電扶梯處,先將其行動電話開啟錄影功能後,尾隨兩名女被害人搭乘電扶梯,竊錄裙底、大腿身體隱私部位,並儲存在行動電話內。其中一名女被害人發覺被偷拍後,報警處理,員警到場逮捕黃,扣得行動電話,並在其手機內發現竊錄影片。

法官審酌,黃在公眾得出入場所內,擅自持行動電話,伺機伸進女被害人裙底下方拍攝竊錄他人身體隱私部位,侵害個人隱私,致被害人陷於恐懼中,破壞社會善良風俗,念其犯後坦承犯行,並已與被害人和解,依法判處黃拘役30天,得易科罰金3萬元,宣告緩刑2年。

加入 @setn 好友

【SETN12小時新聞現場 #直播中LIVE】每周一至周五早上10:00至晚間22:00
大數據推薦
【立院大現場直播中LIVE】立院司委會審「國會改革」相關條文修正案
熱銷商品
三立新聞網三立新聞網為了提供更好的閱讀內容,我們使用相關網站技術來改善使用者體驗,也尊重用戶的隱私權,特別提出聲明。
了解最新隱私權聲明 知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