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夕變凶宅!母親租屋處燒炭亡 房東告女兒獲賠300萬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新竹一名胡姓屋主前年3月將套房出給林姓婦人,沒想到林婦去年9月卻在屋內燒炭身亡,套房變成凶宅害屋價大跌,胡姓屋主賣不出也租不出去,因此向林婦的女兒提告索賠。新竹地方法院判決,林婦女兒須賠償房東300餘萬元。

判決書指出,胡姓屋主認為林婦燒炭輕生,使得房子價格大落,想賣出卻價格大跌,若租給別人,恐也沒人要租,經估價師鑑定房價減損達304萬3457元,只好提告求償。但林婦女兒供稱,自己繼承母親的不動產,也設定抵押權,但仍無力清償母親債務,要求駁回原告請求。

法官審酌,林婦在套房內燒炭身亡,導致房東日後有難以出租或出售的可能,侵害房屋財產利益,林婦以背於善良風俗自殺,導致原告房價減損的損害,應負侵權行為損害賠償責任,林婦的女兒為繼承人,因此就應繼承遺產範圍內負賠償責任,應賠原告304萬4357元。

床躺白骨!凶宅二次流標 半價拍賣尋買家

▲凶宅法拍也難有買家。(圖/資料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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