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見官官相護?昌神批替貪汙法官假釋開快車

記者李英婷/台北報導

台中高分院法官胡景彬因財產來源不明罪遭判刑4年定讞,但服刑2年多後就假釋出獄。時力立委黃國昌今(14)在立院司法委員會質詢表示,貪汙法官憑什麽可以從寬審核假釋程序?質疑矯正署對胡景彬放水。對此,法務部長邱太三回應,所有受刑人有提假釋的權力,胡的假釋過均照程序依法審核。回應未獲與會朝野立委接納,召委段宜康裁示,要求司法院和法務部今下午提報告說明。

立法院司法委員會今進行修法討論,法務部長邱太三列席備詢。黃國昌針對胡景彬假釋案,質疑法務部程序。黃指今年1月2日,監所的監務委員會覆核通過胡的工作分數、並馬上報假釋,當天就馬上開審查會議通過假釋案,黃質疑胡為何「連過三關趕快車?」邱太三解釋,受刑人只要符合假釋資格,就可提出申請,絕對沒有所謂從寬從嚴;假釋審核委員會委員收到資料後,一定依法辦理。不過,黃國昌不買單,並批評邱是硬拗。

時代力量主席黃國昌召開例行記者會。 圖/記者林敬旻攝

▲立委黃國昌質疑司法院替貪汙法官假釋開快車。(圖/記者林敬旻攝)

黃國昌還提及,台中高分院法官曾謀貴和朱樑等人,因涉嫌喝花酒、召妓等,月前被司法院移送監察院調查,但黃指曾已辦理退休,即便監院彈劾也無法撤職,質疑司法院為何核准曾退休,「再開10次國是會議都沒用,讓基層法官和檢察官情何以堪?」

司法亂象不只一件,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前法官陳鴻斌親吻性騷擾女助理,司法院職務法庭原判陳免除法官職務,再審卻改判罰薪一年,引發爭議。而主張改判的受命法官陳志祥還接連接受廣播、電視專訪,稱「如果迎合輿論,就不要設法官了嘛!」引發社會極大反彈。藍委吳志揚批評,陳案判決不符合民眾經驗法則,司改做再多都沒用,並認為職務法庭是「法官審法官」,讓人覺得「官官相護」,這類案件應該引進人民參審制度或外部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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