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時》判賠50萬 黃國昌:遲來的部分公道

記者張之謙/台北報導

中國時報3年前因為報導時代力量立委黃國昌的岳父高熙治,在中國山東開工廠,遭黃國昌以「照片中的工廠並非他岳父所開」為由,控告中時與副總編輯王健聖侵害名譽權並求償500萬元。台北地院今(20)日判決中時與副總編輯應連帶賠償50萬元,並在自由、中時、聯合3報刊登道歉啟事。對此黃國昌表示,這是遲來的部分公道,但50萬對旺中來說根本不痛不癢。

黃國昌表示,自從2012年開始參與反旺中媒體巨獸之後,旺旺中時對他的抹黑攻擊從來沒有停過,為了不要為難基層的媒體工作者,連離譜至極的走路工事件,他都沒有提告。但他的容忍卻讓旺中變本加厲,在2015年為了選舉,徹底把媒體當成蔡衍明的尋仇攻擊工具,不僅胡扯他的家人,還不惜製造假新聞,讓人忍無可忍。

時代力量主席黃國昌出席「喜樂島聯盟」228籌組記者會。 圖/記者林敬旻攝

▲時代力量立委黃國昌。(資料照/記者林敬旻攝)

對於法院的判決,黃國昌認為算是遲來的部分公道,不過賠償50萬對旺中根本不痛不養,只是把新聞當廣告出賣的收入的零頭而已。

黃國昌說,從過去的經驗可以合理判斷,蔡衍明及其所豢養的鷹犬,既不會認錯、也不會道歉,還是會繼續硬拗。他迄今沒有後悔發起「拒絕中時」運動,有這種一天到晚幫中共極權擦脂抹粉的媒體,是台灣的不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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