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想看到對方!惡鄰居棉被蓋臉行搶 嫩妹太害怕撤告

記者楊忠翰/桃園報導

桃園市1名32歲的李姓男子,先前因缺錢花用,竟將歪腦筋動到同棟大樓的年輕女房客小千(化名),李男先是闖入對方家中,再將小千拖到床上,用棉被蓋住其頭臉並揚言開槍,小千只好乖乖就範,李男搜刮3千元現金後逃逸,小千事後向警方報案,卻因不想再看到對方而撤告,但法官仍依強盜罪判李男8年6月徒刑。

檢警調查,2012年12月間,李男先是入侵小千房間,然後躲在浴室裡等人回來,小千買完早餐返家,上廁所開門時被摀住雙眼,小千隨即蹲下來尖叫,李男將她架住並拖到床上,然後用棉被蓋住對方頭臉,並恐嚇說:「不要叫,我開槍喔!」,李男接著開始翻箱倒櫃,還問說:「就這些錢嗎?有提款卡嗎?」,小千哭著回說沒有,李男甚至伸手進去摸她的腰,小千嚇得放聲大叫,李男立刻上前掐住她脖子,直到小千苦苦哀求才鬆手,李男得手3千元現金及手機後逃逸,小千則是等到腳步聲離去才敢起身,默默走到派出所報案。

小千遭搶後身心受創,還以「仍有陰影,不想和他同庭」等理由,主動向警方表示欲撤告;李男到案後矢口否認犯行,他聲稱當天早已離開住家,前往其他地區工作,辯護律師亦表示,小千只短暫看到嫌犯,隨即被蒙住眼睛,加上李男並無明顯特徵,他認為小千指認有疑慮;但法院不採信其辯詞,並認為李男正值身強體壯之年紀,竟選擇向年輕女子行搶,遂依強盜罪判他8年6月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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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男用棉被蓋住小千頭臉後行搶。(示意圖,非當事人/資料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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