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疑曾赴陸任顧問 新任教長吳茂昆:從未接受中國任何職務

政治中心/綜合報導

新任教育部長吳茂昆,遭到外界質疑曾擔任中國國科會研究職務、中國西部超導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技術顧問,有違反兩岸人民關係條例之疑慮;對此,吳茂昆在今(18)日晚間也發出聲明,強調「我從未接受中國國科院的任何職務」、「從頭到尾沒有接受過這間公司(西部超導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的任何職務邀請」。

行政院公布 中研院院士吳茂昆接任教長台灣大學校長遴選案喧騰多時,教育部長潘文忠請辭獲准。行政院發言人徐國勇16日在記者會中表示,將由中央研究院院士吳茂昆(圖)接任教育部長。(檔案照片)中央社 107年4月16日

▲面對外界的種種質疑,新任教長吳茂昆發布聲明。(圖/中央社)

吳茂昆在晚間所發出的聲明中,先表示在2002年就主動放棄美國居留權,且也強調在任職於中研院、國科會、國立東華大學時,出差行程都是依規定請假。至於溢領學術研究費和炒東華大學地皮等指控,他強調這些都是經過相關主管機關正式調查過,希望外界別舊事重提。

有關違反兩岸人民關係條例,接受中國國科院或是西部超導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職務部分,他也強調「從未接受中國的任何職務邀請」。至於為何西部超導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會在2010年的公開募資說明書中將他列為技術顧問?吳茂昆表示,自己曾提供台灣超導國際非正式諮詢,但兩家公司經過交叉持股後,中國西部超導就直接將台灣超導所諮詢過的學術人員都列為其公司名下的技術顧問人員,台灣超導國際總經理陳輝堂對於此事所引發的爭端也向他道歉。

吳茂昆最後強調,身為教育工作者,得天下英才而育之,是他的理想,也相當願意提供在學術領域的專業諮詢,因為他在科學領域上的成就並非個人的財產,「這也是我願意接任教育部長的初衷,我們一起努力」。

吳茂昆聲明全文

貢獻所長 不應被刻意栽贓抹黑 吳茂昆2018/4/18

長期在科學界的訓練,我對任何問題都「實事求是」。而最近外界對我一些經歷所提出的一些「似是而非」,甚至是「違背常理」、毫無事實根據的問題,本人在此說明如下,也希望外界不要再以訛傳訛:

1. 我在美國工作期間,約在1981年拿到居留權,但於2002年我接任國科會副主任委員後,已經主動放棄居留權。從此之後,亦未申請過美國籍。維基百科之前誤植本人有美國籍,因為我從未使用該網站,經由友人及媒體詢問,本人已於2018年4/18請秘書進行修正。

2. 公務人員依法行政是最基本做人做事的道理。我自擔任中研院研究員、中研院物理所長、國科會副主委、國科會主委及後來接任東華大學校長等職務,出差行程都依規定請假。

3. 我於民國101年到104年擔任東華大學校長,四年間不論國內、國外的因公出差請假都依教育部規定上網登錄,此部分在之前監察院的調查中亦已說明清楚。

4. 而所謂溢領學術研究費,此事已經監察院調查是因學校作業程序上的疏忽,非我個人行為,且相關費用我已繳回;指控我和建商炒地皮—但該地點選擇及建商之徵選,都是在前一任校長任內完成的。至於說我控制校內人事權,但大學教師之升等是經過系、院教評會通過後,再經由教育部聘任。對於我在東華大學校長任內的這些指控都經過相關主管機關正式的調查過,希望外界不要再繼續舊事重提。

5. 至於與中國國家科學研究院(中國國科院)的學術交流,單純就是基於臺灣中研院物理所和中國國科院間的學術行為及提供我本人在專業上的諮詢。我從未接受中國國科院的任何職務。

6. 對於有人指稱我擔任具中國具軍方研究單位之「西部超導材料科技有限公司」(WST)顧問,我第一時間已經清楚說明「絕無此事」。我再次強調,該公司從2002年成立至今,我從頭到尾沒有接受過這間公司的任何職務邀請。

7. 至於中國「西部超導材料科技有限公司」(WST)在2010年3月公開募資說明書中,將我列為技術顧問一職,經我了解,WST曾經和在台灣於2000年成立的「超導國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AST),彼此於2003年交叉持股。在2000年時,我是有過幾次提供台灣超導國際,非正式的諮詢,但,孰料,當兩家公司交叉持股後,中國的西部超導公司卻是直接將台灣超導國際公司所諮詢過的學術界專業人員都列為其公司名下成員。經我洽詢時任台灣超導國際公司總經理的陳輝堂先生,才了解即使台灣超導國際公司已經於2012年結束業務,但中國西部超導公司一直沿用台灣超導國際公司之文件迄今。陳輝堂先生向我說明後時表示對我造成的困擾表示抱歉。

8. 身為教育工作者,得天下英才而育之,是我的理想。我也極其願意提供任何我在學術領域之專業諮詢,因為,我在科學領域的成就並非是我個人的財產。這也是我願意接任教育部長的初衷。我們一起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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