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盲貧婦生活艱困!竟遭社會局要求養「半盲截肢女」

記者於慶璇/新北報導

新北市一名77歲吳姓婦人罹患糖尿病,兩眼幾近全盲,今年突然接到社會局通知,得知離家多年張姓女兒也罹患糖尿病遭截肢,且一眼失明,如今被安置在新北市護理之家,社會局要求每月支付女兒安置費26000元及醫療費,讓她感到相當無力,只好向法院聲請免除扶養女兒。

新北,護理之家,社會局(翻攝三峽衡安護理之家網站)

▲(圖/翻攝自三峽衡安護理之家官網)

根據《蘋果》報導,新北市社會局黃姓社工說,張女原先和朋友住在一起,後因罹患糖尿病導致一眼全盲、右腳截肢,無法自理生活,被安置在三峽衡安護理之家。今年2月,她表示不願待在衡安,才由戶籍所在的新泰社福中心接手,並通知吳母,要求她負擔女兒每月安置費及醫療費用。

吳婦表示,自己現年已77歲,罹患糖尿病多年,兩眼幾近全盲,早已無工作能力、也無退休金,靠著大兒子開計程車賺錢及社會局每月3000元補助過活,沒有心力再去照顧女兒,且女兒自23歲就離家工作,未曾盡扶養義務,且家裡也沒有地方可以居住,因此尋求法扶律師協助,向法院聲請免除扶養女兒的義務。

女兒則供稱,自己無法找到任何地方安身,因此希望法院能夠駁回母親免除扶養聲請。最終,法官判定,吳婦和張女依法負有扶養義務,不過從現狀來看,吳婦確實無力扶養他人,因此裁定吳婦免除扶養女兒的義務,仍可抗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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