牢飯爽爽吃?監獄也有貧富差距 一堆人「窮到沒褲」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社會上時常可見人搶超商、搶銀行,被逮捕後說因沒錢吃飯,才想吃免費牢飯,據《聯合報》報導,牢裡吃飯雖然不用錢,但卻也存在著「貧富差距」,所以如果沒有錢還是很難熬,像是最近天氣轉熱,牢房如蒸籠,內衣褲要多備幾套更換,就有收容人連內衣褲都買不起。然而,坐牢為什麼還要花錢呢?坐牢除了3餐和飲水免費供應,新收人犯時會發給2套內衣褲、牙膏牙刷、毛巾等用品,但用完之後,一切就得自己買。

監獄示意圖_pixabay

▲監獄裡也存在著「貧富差距」。(圖/示意圖/資料照)

其實,監獄裡面跟一般社會一樣,也是貧富懸殊,經濟能力呈現M型化,有人花不完,有人不夠花,因此衍生「地下經濟」。像監獄規定,家屬接見每次可買2000元物品給收容人,「有實力」的收容人用不完,但家人不聞不問,不探監、不寄保管金的弱勢收容人就苦哈哈。弱勢收容人為了生存各自找門路,例如幫「有力人士」洗內衣褲,對方家人再把「工錢」寄到保管金帳戶;又如監獄限量每天抽10支香菸,菸癮大的人也會找人頭借配額,再以日常用品交換,或轉為保管金。

早年常傳聞有黑道大哥坐牢吃香喝辣,政商名人進監獄後,常有特別會見、專人寄保管金到收容人帳戶、送大餐等,自己吃不完,還可以分享同房舍友,不過這種現象近10年來已逐漸絕跡。監獄現在緊盯收容人保管金帳戶,超過1萬元列為「警示帳戶」,超過10萬元還會道德勸說,把錢轉給親友保管。除非有購買醫療器材等特殊情況,否則花費有限額,想多花也不行;外叫會客菜也不得超過3公斤、每周1次。

大咖想在牢內天天吃大餐很難,但靠地下經濟還是能解饞,例如借室友家人名義,買會客菜送進牢房,再由家人與人頭「結帳」;日用品不夠用,也可以借人頭購買,但要分點甜頭給對方。面對這種上有政策、下有對策現象,只要不使用暴力等逾矩手段,監獄多半不強勢介入,畢竟確有弱勢收容人,可透過地下經濟獲得「補貼」,獄中生活不至於太拮据。法務部5年前規定收容人有欠稅、犯罪所得宣告沒收等,男性收容人每月限制花費1000元、女性1200元;不過桃園女監收容人比較寬鬆,每月2200元。

像是台北監獄李姓、楊姓收容人因販毒等罪入獄,犯罪所得25萬元及9萬餘元被宣告沒收,2人沒錢,檢察官通知監獄,2人每月只保留1000元做為生活費,其餘勞作金要匯入專戶扣抵犯罪所得。2名收容人以物價上漲,每月1000元不夠用,日常用品捉襟見肘,很難熬,向法院聲明異議,希望放寬。法官認為物價高漲,每月1000元已難符合需求,且查出2人在監4個月期間,每月花費1738~6053元,裁定撤銷檢察官的執行指揮,要求另做適當處置。

許姓男子前年七月,遭判刑五月併沒收犯罪所得約八萬元,他入監服刑後,因無資產被沒收,檢方請監所將他的保管金、勞作金扣掉生活費一千元後,餘款匯給檢方沒收。許打官司主張是親友寄的生活費,若將錢都沒收,萬一發生緊急醫療需求,就無法動用。高院由庭長謝靜慧、受命法官錢建榮與陪席法官組成的合議庭撤銷檢察官的要求,裁定中並寫下:當受刑人在監獄活下去都成為奢望,又怎不會成為監獄管理與安全的不定時炸彈?

當監所中的生活處境無法符合人道條件,最終受害、反噬的不只是矯正人員、受刑人與家人,還包括整個社會;「唯有在監獄中讓受刑人活得像人」,受刑人同樣享有人性尊嚴,未來才可能順利復歸社會。矯正署副署長黃建裕表示「個人立場很樂見放寬標準」,因物價上漲,收容人生活費若不夠用,可能影響囚情,對管教也不會有助益。矯正署重新歸類那些是日常必需品,另考量收容人買香菸、泡麵、零食也在情理之內,最快今年就放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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