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私782公斤毒品變419公克 法官鬧烏龍輕判毒販!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法院鬧烏龍!高雄高分院審理張慶龍、楊政錦漁船走私毒品案,意外發現地方法院法官審理時,竟然將782公斤的四級毒品鹽酸羥亞胺,誤把419克的樣本毒品當作走私總重量,給予兩人輕判,直到張男提起上訴時,才發現這場大烏龍!

▲高雄地院。(圖/資料照)

據《自由時報》報導,高雄檢警去年3月查獲綽號「許利發」的男子委託楊男運輸毒品,楊男隨後請張男擔任駕駛,檢警在漁船上一共查獲45包,總重782公斤的四級毒品鹽酸羥亞胺,將兩人依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提起公訴,並從每包毒品抽取少量樣本送驗。

地方法院法官審理時,誤把送去檢驗的419克毒品,當作走私總重量,將兩人從輕發落,判楊男有期徒刑4年,張男則判有期徒刑5年10月,楊男放棄上訴定讞,張男則是堅決否認犯行提起上訴,高雄高分院審理上訴時,才發現烏龍誤判,此案並已辯論終結,本月31日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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