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給紅包」是幌子 色伯伯竟趁拜年撲倒猥褻她

記者陳啓明/新北報導

新北市一名40多歲的陳姓區公所約聘僱人員,因常帶團鄉親里民旅遊而認識女子「小芬」(化名),每年都會打電話向小芬拜年,去年農曆新年前夕,陳男致電要小芬到家拿紅包,小芬不覺有異到陳男家中時,突然遭陳男強行撲倒在沙發上,撫摸其胸部及下體,小芬嚇得連忙想找手機求助,陳男這才停手。新北地檢署今依強制猥褻罪嫌起訴陳男。

過年,新年,紅包,壓歲錢

陳男藉口要拜年給紅包猥褻女子小芬。(圖/示意圖 資料畫面)

起訴書指出,陳男與小芬相識多年,是看著她長大的伯伯,去年農曆新年前夕,陳男主動打電話給小芬說:「很久沒聯絡了,來伯伯家拜年,伯伯拿紅包給妳」,小芬不疑有他,去年1月21日晚上10時許到陳男家中,未料一進屋就被陳男壓制在沙發上,開始上下其手,小芬嚇得連忙想找手機求助,陳男這才停手。

小芬逃離陳家後打電話向男友訴苦,並告訴學校老師此事,接受心理諮商,未選擇報警,沒想到之後卻又收到陳男傳訊:「上次的事不要放在心上,希望妳不要有芥蒂」。小芬擔心日後還會繼續被陳男騷擾,這才去報案。

陳男到案後否認犯行,喊冤稱只是要給小芬紅包,沒想到卻被誣陷,但測謊卻沒過,加上小芬男友及學校老師證稱當時確實曾聽小芬提及此事,檢方因此不採信其辯詞,今將他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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