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刀殺妻!內湖包租公辯「喝完忘光」 14年被撤銷發回

記者潘千詩/台北報導

台北市內湖區47歲包租公李煉振,前年持刀割喉妻子,再自刺左胸,夫妻2人送醫後,妻傷重不治。李男事後供稱「喝酒不記得經過」,一審獲輕判8年,但二審認為,李男案發時並無辨識能力降低情形,原審減刑不當,加重改判14年,不過,最高法院認為,應再調查李男喝酒時有無預見殺人的可能,今(11)日撤銷原判決,發回高院更審調查。

檢方指控,2016年11月15日凌晨2時許,李男與妻子酒後發生爭吵,持水果刀朝妻子頸部砍刺多刀,其中一刀直接砍斷妻子頸動脈,李男隨後持刀自捅左胸,兩人雙雙送醫,妻子傷重不治,李男則在急救後恢復生命跡象。

李男一審時辯稱,平日有在服用精神藥物,對於當天案發經過完全沒有印象,抗辯喝酒後意識不清,請求做精神鑑定,法院依鑑定結果,認為李男當時精神、辨識能力有降低情形,依法給予減刑,輕判8年、強制監護3年;二審則認為,李男明知道喝酒後會有暴力行為,先前也因為這種情況被判過刑,一審認為李男有精神耗弱,但二審認為沒有,無法減刑,加重改判14年,案經上訴,被最高法院撤銷,發回更審。

包租公李煉振砍斷妻子頸動脈致死。翻攝照片

▲包租公李煉振。(圖/資料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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