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米卻印上她的照片?遭質疑 徐榛蔚聲明回應

記者林惟崧/台北報導

距離年底選戰還有半年,民進黨花蓮縣長候選人劉曉玫、發言人林琮盛等與律師今(13日)向台灣高等檢察署按鈴申告,控訴國民黨花蓮縣長徐榛蔚。發言人林琮盛表示,端午將至,卻有人已小動作頻頻,但花蓮縣長傅崑萁公器私用於節慶送禮,涉嫌違反選罷法、圖利罪、行政中立。

劉曉玫指出,5月底至6月初,傅崑萁透過現任縣長的職權公告招標,並於13個鄉鎮發放3公斤包裝米袋,而妻子徐榛蔚將代表國民黨參選花蓮縣長,當時竟也派員在側,明顯是夾帶圖利行為。

劉曉玫表示,,台灣地方民主發展已超過一甲子,這次是最公然、毫不遮掩的賄選形式和方式.過去台灣選舉曾有候選人送香皂、味素,上面寫上小小紅字的過程,現在隨著科技進步,把候選人的相片直接印在米袋上,署名家人的名字外,還用納稅人的錢去招標,招標底價還高達1225萬元,以市售批發價每包125元換算有將近10萬包,花蓮的家戶數約13萬,「根本是福利大放送!」

民進黨花蓮縣長候選人劉曉玫今在律師陪同下,按鈴申告。(圖/民進黨部提供)

▲民進黨花蓮縣長候選人劉曉玫今在律師陪同下,按鈴申告。(圖/民進黨部提供)

陪同黃帝穎律師指出,米袋上印著花蓮縣長傅崐萁以及國民黨籍花蓮縣長候選人徐榛蔚的照片,有三個法律責任問題:第一,法務部規定選舉文宣品標準是30元以下,米袋的市價至少199元,價值超過法務部所訂的30元競選文宣品標準,涉嫌違反選罷法,有賄選嫌疑;第二,文宣品透過縣府招標製作,利用公帑公器私用,拿國家資源、人民的納稅錢去做個人選舉宣傳使用,涉嫌違反貪污治罪條例圖利罪;第三,監察院有權調查花蓮縣政府將預算使用在像競選文宣品的米袋上發送予選民,此舉已違反公職人員行政中立的要求。

鄭文婷律師補充,只要是圖取自己或其他個人不法利益,會構成貪汙治罪條例第六條圖利罪,傅崐萁的夫人徐榛蔚已是國民黨徵召的花蓮縣長候選人,還能夠利用縣政府資源達到競選目的,傅崐萁縣長已構成圖利他人。傅崐萁利用年節發放名目,達到替同時是國民黨花蓮縣長候選人的配偶徐榛蔚來宣傳政治、選舉目的,明顯有圖利他人的不法意圖。傅崐萁不應利用縣政府的資源來鞏固自己的政治勢力,這樣的行為在法律、政治上都不會被認同。

對此,花蓮縣政府不多做回應。徐榛蔚則發聲明表示,有關民進黨召開記者會,對於她及縣長的不實指控,完全是選舉手法及抹黑。聲明強調,花蓮縣政府在一年三大重要節日時,對於社會弱勢的關懷及物資發送工作,希望藉由民生物資的發送,實質地幫助需要的人,並傳達對社會對弱勢的關愛,讓大家都能平安過節。請檢調好好查清楚,還榛蔚及花蓮縣政府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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