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月15天狂飆170公里 國道10輛「黑名單」被盯上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交通部高速公路局透過大數據分析,發現有10輛嚴重超速累犯,一個月內有15天都高速在國道上行駛,高公局目前已將這些車輛列為「黑名單」。

高公局表示,行駛在國道上超過最高限速60公里以上的「嚴重超速」車輛,光是今年4月,有10輛車長達半個月的天數,經常性行駛超過170公里/小時以上,已屬嚴重違規行為,目前已掌握這些名單,呼籲慣性超速累犯應克制自身行為。

根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3條規定,行車速度超過最高速限60公里以上,將依級距處以罰緩,最高可罰2萬4千元,並當場禁止駕駛、吊扣汽車牌照3個月,若肇事將吊銷駕照。

▲示意圖/資料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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