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接分屍、小燈泡案 律師:絕不為沒人性、無天良兇嫌辯護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有些泯滅人性、無天良、無良知的個案,乃至慘絕人寰的個案,無論一開始『動機為何?故意為何?』這樣的案子,很慚愧,兔寶沒辦法當辯護律師!」綽號兔寶寶的律師楊岡儒昨(28)日在臉書上有感而發,表示自己不是會為了五斗米折腰、違背初衷的律師,對於鄭捷案、小燈泡案、北投女童割喉案、分屍案這樣的兇嫌,他寧願脫下律師袍、從此不再當律師,也不願意為泯滅人性、無天良的兇嫌辯護。文一出引發網友熱議,紛紛佩服他的精神。

華山分屍案兇嫌陳伯謙/資料照

▲對於鄭捷案、小燈泡案、北投女童割喉案、分屍案,律師楊岡儒表示,自己拒絕替這樣泯滅人性的兇嫌辯護。(圖/資料照)

昨日深夜,律師楊岡儒在臉書上談及台灣社會駭人聽聞的四個案子,包括鄭捷案、小燈泡案、北投女童割喉案、分屍案,他直言,這些案子都不是正常人可以做出來的範圍,倘若被告欲委任或法扶要指派,身為律師的他絕對「都會直接拒絕。」楊岡儒說,辯護律師的本質在於「維護被告無罪推定、保障無辜的民眾們」,但再怎麼樣恪守被告無罪推定、避免被告或民眾冤枉、冤屈等,他認為做人總有基本的判斷。

楊岡儒坦言過去確實遇過類似的情形,也曾和老師談論律師天職,記得當時老師問他,「如果全世界只剩下你一位律師呢?」楊岡儒說,自己印象深刻,那時他回老師「我沒辦法,對不起。」即便如果不接下那個案子辯護就無法再執業當律師,楊岡儒認為人不可以忘記原則,所以他寧願不再穿這件律師袍,也不願意替那些無天良的罪嫌辯護。事隔多年,楊岡儒說,雖然任何被告都應該受「無罪推定原則」和「法院公正客觀調查證據的依法判決」,但那些泯滅人性、無天良、無良知的個案,「我始終堅持如初,這樣的案子,很慚愧,兔寶沒辦法當辯護律師!某天真的遇到了,那兔寶就大手一揮,脫下律師袍吧!」

綽號兔寶寶的律師楊岡儒臉書發文/楊岡儒臉書

▲律師楊岡儒在臉書上的發文。(圖/翻攝自楊岡儒臉書)

這篇發文一出隨即引發網友熱議,很多人留言給楊岡儒,表示非常佩服他這樣的律師精神,「同意您的理念」、「有所為有所不為」、「楊律師,我欣賞您...不貪名氣、不為五斗米折腰」、「這就是天地正氣」,也有民眾感謝楊岡儒的堅持,覺得他願意站在受害者的立場思考不容易,「只有敬佩和佩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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