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陳韋劭報導
台北市警局一名鄭姓警官被控性侵女兒8年。(圖/翻攝維基百科)台北市警局捷運警察隊一名鄭姓警官(52歲)被控性侵女兒多年,事發後該名警官被停職查辦,檢方日前偵結,該名男警自2010年起,開始性侵當時未滿14歲的女兒,犯行持續長達7年,性侵次數達348次,檢方依法起訴。據了解,這名警官前天(11日)被家人發現在住處輕生死亡。
檢警調查,鄭姓警官早年任職台北市保安警察大隊,後來轉調至北市警局捷運警察隊,2023年起,代理捷警隊分隊長職務。
起訴指出,鄭男自2010年起,藉酒意性侵女兒,當時其女兒未滿14歲,此後至2017年7年間,性侵女兒達348次,直到其女就讀大學後,去年才至北市警局婦幼隊報案揭發此事。
士林地檢署偵結,依「對未滿14歲之女子為性交罪」、「對14歲以上未滿16歲之女子為性交罪」、「利用權勢或機會為性交罪」,共348個罪起訴。
鄭男案發後已被停職,前天(11日)被家人發現在租住處輕生死亡,生前並未留有遺書,死因待釐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