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控貪汙榮民身分遭取消 前情報局長葛廣明上訴爭軍人尊嚴

記者程彥豪、王承偉/台北報導

前情報局長葛廣明中將因為捲入貪汙案,遭法院判刑2年6個月,葛廣明2015年服刑完畢,卻因為這件案件,導致終身俸被取消,甚至連退役軍人的榮民身分都不給,葛廣明氣憤的說,當年當局羅織他入罪,從軍事法院一審14年,一路改判到2年並緩刑,再碰上軍法廢除。民間司法對情報工作不了解,導致法官判他2年6個月,葛廣明認為這根本是司法的轉型不正義,提起非常上訴。

前軍事情報局長葛廣明,在律師陪同下到最高法院提起非常上訴。

▲葛廣明念聲明稿。

前軍情局長葛廣明:「不公、不義的抹黑,事後均證明子虛烏有,唯有45萬元用於情報工作自用款項,卻遭到起訴。」聲明稿越唸越氣,因為自己在2009年擔任軍情局長時,1天內火速通知遭撤換。

前軍情局長葛廣明:「當初在非常短時間裡面,通知我要下台,我離開的時候,甚至人令都沒有拿到。」原定9天的交接期,不僅3天就要他離開,而且新任局長張戡平只跟他交接10分鐘。

▲葛廣明曾任情報局局長。

前軍情局長葛廣明:「我們交接時間只有10分鐘,根本還來不及交到錢的問題,我認為參謀自己會交接,然後就說我貪汙。」葛廣明才遭撤換,就遭軍事監察處調查,告知他一筆漢儒基金會375萬元沒有移交。

這筆錢過去是情報局的振聲電台每年盈餘繳庫後所剩,當年成立漢儒基金會,基金用來照顧泰北遺孤與泰北學校補助, 還有情報人員撫卹,葛廣明當時同意挪撥45萬給泰北學校,卻成了他被定罪的關鍵。


▲葛廣明當時同意挪撥45萬給泰北學校。

入罪服刑,因此沒了終身俸,更扯的是被強迫退伍,竟然連榮民身分都沒了。

前軍情局長葛廣明:「栽贓我貪汙,其實剛開始軍法拚14年,後來變5年2個月繼續押,等到第4次判我,查清楚以後發現都是子虛烏有,就判2年緩刑,我因為不願意被摸頭,所以我又提起上訴,都是因為榮譽,包括軍人的榮譽,還有到榮總看病都不行。」一身軍戎,堅持自己清清白白,全案分文未取,卻被羅織入罪,葛廣明跟律師決定提出非常上訴,期盼轉型正義能為自己討回公道。(整理:實習編輯戴唯琪)

▲葛廣明提出非常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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