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年收賄780萬元!中山前所長等7警不認罪 檢求重判

記者於慶璇/台北報導

「天下第一分局」中山分局包庇酒店貪瀆弊案,北檢日前查出中山一派出所多名警員,涉嫌從13年前開始,收受酒店媽媽桑巫蕙玲賄款4萬元,包庇轄區色情酒店,今(12)依涉犯《貪污治罪條例》等罪,起訴中山一派出所前所長林崇成、警員郜振傑、紀炳場、陳宏洲、吳翊銘、曾紀勳、楊智清、侯朝斌、顏子恩、馬國棟等10名官警,其中林等7警堅持不認罪,檢方建請法院從重量刑。

林森北路曉酒店、中山分局、媽媽桑、性交易、賣淫

▲媽媽桑每月支付4萬元換取警方包庇。

檢調統計,林崇成等10名官警涉嫌從2004年7月起,藉由警員本人或透過白手套居中聯繫,按月收受匯款,逢年過節還會加倍,一年收賄金額約60萬元,截至去年7月,13年下來不法金額高達780萬元,至於業者部分的不法所得,約7500萬元。

全案源於檢調去年破獲一起媒介色情案,查出位在中山區五條通上原名「立邦餐廳」的立邦酒店,自2005年起涉嫌勾結人蛇集團,打著餐廳名義,實質上卻媒介東南亞與中國籍女子來台賣淫,且專做日本客生意,打出「看到的都能做S(性交易)」,讓客人以「2小時1萬元」代價,帶小姐到附近的旅館進行性交易,再按月賄賂中山分局警員,希望能在專案查緝時幫忙通風報信,讓酒店規避查緝。

檢調從酒店帳冊中發現,每月皆有一筆4萬元固定支出,逢年過節加碼為8萬元,調查後發現原來和警方密切往來,以收賄方式換取包庇及通風報信、對酒店內性交易視而不見。負責人巫蕙玲遭破獲後,不久又在六條通另起爐灶,重新開張「曉」酒店,並與酒商鮑銘璞打好關係,透過他來傳話牽線,但卻因生意不如預期,又不准股東退股,因而引起內鬨,遭「自己人」檢舉,才會讓整起案件曝光。

檢方今(12)起訴10名官警,其中警員郜振傑、曾紀勳、楊智清3人認罪,並繳交所有犯罪所得,但僅針對自己收賄部分認罪,對於錢的流向則只供稱「交出去」;另外,檢方計算林崇成在所長任內一共收賄30萬元、郜振傑共收賄100萬元,是9名管區中收賄最多的警員,而林崇成甚至還被查出將匯款存入妻子李青芬帳戶,檢方另依違反《洗錢防治條例》一併起訴。

而巫姓、胡姓、黃姓業者等3人均坦承認罪,並各繳200萬元、300萬元及中山區約2千萬房產,檢方依違反《貪污治罪條例》行賄罪、妨害風化罪起訴,並請法院依《證人保護法》相關規定,從輕量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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