惡質母逼2女兒當性奴 稱現在不給他弄、以後也會被男生弄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竟有如此「惡質」的母親!新北市一位媽媽將一對親生姊妹花推入火坑、送入虎口,長期供同居人蹂躪,被害人處境堪憐,加害人雖已遭法律制裁,但刑度依然過輕。

示意圖/取自Flickr(非當事人)

示意圖/取自Flickr(非當事人)

根據《蘋果日報》報導,整起事件會曝光全因小女兒向班導師借錢買早餐,稱「不做那件事媽媽就不給錢」,經追問後報警逮人,這對令人心疼的姊妹馬上被安置、同時接受心理輔導,他們還說孫男(加害人)常施以體罰,至於性侵部分最早能追溯至民國92年,每次都睜開雙眼但未落淚,因為「欲哭無淚」,無良媽媽更扯,威脅「不服從叔叔就會流落街頭沒飯吃」、「現在不給他弄,以後也會給其他男人弄」逼姐妹倆就範,不過由於兩名被害人患有輕度智能障礙,導致證詞前後不一,因此無法證明長期遭性侵,僅能對民國100年4月間某晚情形具體交代,一審各判15年,二審孫男維持原判,但母親改判8年,理由是無法證明她「每次都參與」,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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