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台車佔兩車位半年 他辯「只是停過去一點」仍遭起訴

記者游承霖/新北報導

新北市一名陳姓男子,向一處住商混和社區承租地下停車場,卻將轎車停在自己所承租的停車位與後方停車格中間,導致承租後方停車位的鼎晟不動產公司為此設立車擋,孰料,陳男竟將車擋拆除後,進續違規停車,且時間長達半年,鼎晟憤而提告,陳男挨告後,還辯稱「只是停過去一點點」;新北地檢署昨依竊佔罪將陳男起訴。

起訴書指出,62歲陳男在新莊區一處住商混和社區承租停車位後,從去年4月開始,不將轎車停在自己所承租的停車位內,卻停在自己的車位與後方相鄰的停車位中間,一部轎車佔據2格停車位,導致承租後方停車位的鼎晟不動產公司無法停車,只得將車輛停放在公司承租的其他停車位。

鼎晟在兩個停車位之間的界線上,架設ㄇ字型不鏽鋼車擋,孰料,陳男發現後,竟直接拆掉車擋,放到牆角,繼續將轎車停在2停車位中間;鼎晟隱忍半年不甘其擾,憤而在去年11月報警提告。

陳男挨告後,辯稱自己不是故意的,甚至還表示「只是停過去一點點」;但檢方根據停車場監視器畫面,認定陳男確實有佔用鼎晟所有的停車格,昨依竊占罪嫌將他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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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鼎晟所承租的車位遭占用半年,不堪其擾憤而對陳男提告。(圖/翻攝自鼎晟官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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