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駕男撞倒包商狠心輾斃 法官怒改「殺人罪」判13年

記者於慶璇/台中報導【08:42發稿│08:45新增影音】

台中市一名男子江椿吉(54歲)去年12月11日酒駕行經東區時,不慎撞上正在馬路旁施工的陳姓包商和吳姓工人,吳男見車子壓到陳男,起身拍打窗戶,要求車主不要移動車輛,江男下車察看後,竟又上車發動車輛輾壓逃逸,導致陳男送醫不治。台中地檢署依酒駕致死、肇事逃逸、過失傷人等罪起訴江男,但法官卻認為根本就是觸犯「殺人罪」,依法判處江男13年徒刑,另依公共危險罪、過失傷害罪判刑10月,易科罰金30萬元,可上訴。

台中江男酒駕賓士撞死工人/TCPB 局長室臉書

▲酒駕男無視前方施工,直接輾過工人。(圖/翻攝TCPB局長室臉書)

案發傍晚5時許,江男駕駛黑色賓士車行經進德路及富榮街口,撞倒了正在進行綠川水質淨化工程,準備收工的陳男、吳男,吳男隨即拍打窗戶告知大喊「車子不要動,下面有人!」肇事江男曾一度下車查看,發現輪胎底下壓著陳男,竟不顧人命,又跳上車啟動車輛輾壓過去後加速逃逸,造成二度傷害,陳男經送醫搶救後不治;而江男在逃約2公里處時,又擦撞上一名謝姓女騎士(23歲)和一輛轎車後才停下,所幸謝女並無大礙。

台中江男酒駕賓士撞死工人/TCPB 局長室臉書

▲酒駕男經提醒曾一度下車查看,不料竟又跳上車逃逸。(圖/翻攝TCPB局長室臉書)

警員趕抵現場,發現江男酒測值高達1.15,當場將其逮捕,據了解當日已是二度酒駕被逮,江男表示當日在酒店喝了許多威士忌,對於肇事經過毫無印象,訊後被依酒駕致死、肇事逃逸、過失傷人等罪起訴。

不過台中地院法官卻認為,江男明知車下有人還二度輾過,犯後毫無悔意狡辯飾詞,因此變更起訴法條,改依「殺人罪」將江男判處13年徒刑,另依公共危險罪判刑6月、過失傷害罪6月,合併執行10月,易科罰金3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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