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歐洲機票為餌、力邀女模拍照 色淫師竟硬「騎」上去

記者潘千詩/台北報導

台北市一名退休無業的彭姓業餘攝影師,2014年10月至2015年10月間,前後7度找熟識的女模合作拍攝內衣主題照,因多次相約拍照,彭都沒有工作外的肢體接觸,在取得女模信任後,又藉口招待女模到歐洲玩,第8次邀約拍照,竟性侵女模得逞。最高法院維持歷審見解,今(27)日駁回上訴,依照強制性交罪,將彭男判刑4年確定。

判決書指出,60多歲,自稱法研所肄業的彭男,於2014年10月因團體拍攝結識17歲的外拍女模後,前後6度找她拍攝內衣或角色扮演為主題的照片。2015年9月底,彭男傳LINE告知女模,下個月要去歐洲1個月,還邀女模同遊,並稱願意支付歐旅費,另邀約女模10月2日到家裡拍攝內衣照。由於雙方多次相約拍攝,彭男都沒有工作外的肢體接觸,因而取得女模信任。

▲小模錢難賺,拍照還要擔心"色"影師,非當事人。(示意圖/資料照片)

同年10月6日傍晚,彭男傳送機票訂位的截圖給女模,告知已幫她預定好歐洲來回機票,並收到女模回傳「開心收到了」的訊息後,又再度成功邀出女模外拍。9日下午,彭男開車將女模載往自己家,進屋後詢問女模年齡,女模答稱已滿18,彭男即表明「那就可以愛愛了囉,我喜歡你很久」,並稱要送她iPhone、汽車等禮物求歡,經女模拒絕,彭男竟強行褪去女模的內衣褲,撫摸女模的胸部、指侵得逞,又要求女模口交被拒,彭男竟強行壓制女模性侵得逞。儘管彭男否認性侵,還說女模手機壞掉,答應送她一支全新的iPhone當做性交易對價,強調2人是合意性交。

歷審調查,女模被性侵後還傳訊給男友說「好想死,不知道該怎麼辦」,並在男友協助下,記下彭男車號等資料,被送回家時還去報案驗傷,如果真的是合意,不會有這些行為,認定彭沒有悔意,也沒有和被害人和解,依強制性交罪判處有期徒刑4年,全案經最高法院駁回上訴定讞。

-上床-性愛-性侵-女大生-女子-▲圖/攝影者Beryl_snw, flickr CC License(https://www.flickr.com/photos/beryl_snw/15030185072/)

▲女模與攝影師共處一室拍照。(示意圖/攝影者Beryl_sn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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