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體收賄弊案!不僅要吃也要拿 關稅總局官員均遭重判

記者潘千詩/台北報導 【 8/27 14:32 發稿 | 18:36 更新:新增影音 】

2011年間,關稅總局驚爆集體收賄弊案,檢調調查,有業者私下抱怨「關員不好伺候」,不僅要吃又要喝,還要拿也要玩,開口索賄價碼超出行情,常要殺價才能放水過關;檢方依貪污治罪條例等罪,將時任關稅總局副總局長呂財益、時任基隆關稅局稽查關員林東瑩起訴。台北地院審理長達7年,今(27)日一審宣判,林東瑩重判14年、褫奪公權6年,刑度最重;至於層級最高的呂財益,也遭重判7年6月、褫奪公權3年、另依洩密、詐欺等罪合併判7月,可易科罰金。可上訴。

北院表示,檢方起訴多名業者透過報關行賴欽聰、詹美華等人,為進口石材等貨物行賄林東瑩等海關關員,全案移審法院後,檢方又追加起訴4次,中間換過合議庭,本次針對41名被告宣判。

北院表示,合議庭認定,林東瑩等38人有罪,除重判林東瑩14年外,同屬驗貨關員的黃智銘、王敬華、沈家慶各判13年、12年、11年6月,分估官員程恒毅、柯克明各判3年10月、7年4月,驗貨課黃富崇、周家屏各判3年10月、8年6月,稽核關員陳玉珠判4月,可易科罰金。

關務總局集體收賄弊案,關稅局副總局長呂財益,貪污,起訴。翻攝畫面

▲前關稅總局副總局長呂財益。(圖/翻攝畫面)

另外,北院表示,眾多被告在審理過程中表達悔不當初,偵審程序已付出勞費,對前立委助理張勝泰等22人宣告緩刑,另附繳納公庫30萬元不等。至於業者部分,有3人獲判無罪,另有11人部分案情獲判無罪。

檢方指控,涉案業者以全昱報關行負責人詹美華、靠行業者賴欽聰、前立委助理張勝泰為主,明知從中國進口的石材、磁磚、生鮮、蓮藕等均屬禁止輸入物品,涉自2009年12月到2011年4月間密集行賄海關;業者行賄海關通常會優先透過時任基隆關稅局稽查關員林東瑩之手,再讓林男將好處往內部平分,總計收賄820萬餘元;另外,時任驗估處關員陳玉珠也會配合業者放水,還插股50萬元;時任基隆關稅局六堵分局股長鄭張達則協助業者不實申報進口價格以逃稅。

檢方指控,林東瑩因2010年間要被調職,業者透過賴欽聰找上張勝泰請託時任關稅局副總局長呂財益幫忙留任林東瑩,還以30萬元行賄,讓業者保有輕鬆、暢通的行賄管道,但呂收下10天後又將錢退還給張。

關務總局集體收賄弊案,時任北檢襄閱主任檢察官黃謀信。翻攝畫面

▲時任北檢襄閱主任檢察官黃謀信開記者會,公布檢方起訴呂財益、林東瑩等人。(圖/翻攝畫面)

關務總局集體收賄弊案,基隆關。翻攝畫面

▲基隆關稅局。(圖/翻攝畫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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