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㼈岳父趁午休性侵4歲女童 二審改判7年2月

記者於慶璇/高雄報導

藝人李㼈的岳父熊寄辰去年爆出在小女兒開設的幼兒園內,趁著學生午休、老師外出開會期間,跑進教室對4歲女童伸出狼爪,導致女童處女膜破裂,女童返家後告訴外婆,案情因此曝光,一審依加重強制性交罪判刑8年,上訴後高雄高分院今(30)改判7年2月,仍可上訴。

判決指出,熊男平時在園內協助餐廚,2016年5月3日下午1時,他利用幼兒園午休期間,趁機潛入教室指侵女童,直到女童返家告訴外婆此事,外婆轉告女童母親後,事件才因此曝光,女童在社工陪同下前往醫院驗傷,發現處女膜3點鐘及7點鐘方向有新裂傷。

女童面對檢察官偵訊時,說道「因為老師說,睡覺時不可以講話,其他小朋友都在睡覺,只有我一個人醒來,因為阿公(園長)一直挖我尿尿的屁股」、「當時很痛,但我沒有哭,我很勇敢,我不敢跟老師講」、「被挖2下我覺得會痛,但因為怕被老師罵,很害怕,所以沒跟老師講,我回家後才告訴阿嬤」。

熊男到案後否認犯行,辯稱案發當下進教室替女童蓋被子,並告訴女童要睡覺了,絕對沒有以手指性侵女童,一審法官依據醫院對女童所做精神鑑定,認定女童心智發展正常、說謊可能性低,且指訴內容與驗傷結果相符,因此不採信熊男說詞,依加重強制性交罪判他有期徒刑8年。

鬥魚、李㼈、馬如龍、林柏叡、邱宇辰/記者蔡世偉拍攝

▲藝人李㼈(圖)岳父涉性侵幼兒園女童。(圖/資料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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