勒斃女友裝殉情判18年 醋男上訴被最高法院駁回定讞

記者潘千詩/台北報導

現年29歲的男子吳典鴻前年在新北市蘆洲的租屋處,勒殺大4歲的沈姓女友後,故布疑陣,在電腦留下假遺書,企圖誤導跟女友一同「殉情」,最後自己獨活。歷審均依殺人罪,將吳典鴻判刑18年,案經上訴,最高法院今(6)日駁回上訴,全案定讞。

吳男被二審判處18年後,上訴主張,是他跟沈女講好一起死,又改稱因吵架而失手致死;檢方也因沈女家人請求,主張量刑過輕,上訴求處極刑。最高法院認為,不論是事實或量刑爭議,均不合法律上程序,予以駁回。

吳典鴻的臉書還放著2人甜蜜合影。翻攝照片

▲吳典鴻。(圖/翻攝畫面)

檢警調查,無業的吳男於2016年5月在網路認識沈女後,向沈女騙稱前世救過她一命,還曾為她犧牲「三魂七魄」,沈女深信不疑,於同年6月與吳男戀愛,還替經濟狀況不佳的吳男在蘆洲租房子。同年8月13日晚上,吳男得知沈女隔天要與父母及蔡姓前男友一同出遊,而自己卻不被沈女父母認同,加上沈女跟蔡姓前男友仍保持朋友關係並時常聯絡,因而心生不滿。14日中午,吳男見沈女執意赴約旅遊,竟在租屋處將沈女勒斃,接著故布疑陣,冒用沈女名義傳LINE給母親及蔡姓前男友告知「不願赴約」,再以沈女名義在電腦中留下「我們決定要一起死,死後幫我們合葬」的遺書,並在現場擺放炭盆,偽裝「殉情」。

伴屍2天後,吳男於同月16日清晨把沈女的手機、錢拿走,並開著沈女剛買不久的新車去花蓮。後因沈女飼養的狗被吳男棄置在外流浪,經民眾循晶片內電話聯絡上沈女家屬後,當天晚上循線到租屋處查看,驚見沈女遺體報警。同月17日上午,警方在花蓮七星潭逮捕吳男。吳男落網後辯稱,沈女因得不到家人祝福而備感壓力,萌生自殺念頭,故囑託吳男先將她掐死後,吳男再同歸於盡。

吳典鴻的臉書還放著2人甜蜜合影。翻攝照片

▲吳典鴻與死者沈姓女子。(圖/翻攝畫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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