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學校長遴選「雙重標準」?葉俊榮:全面性檢討

監察院今(13)日針對陽明大學和台大校長遴選案是否有雙重標準質問教育部長葉俊榮。葉俊榮會後表示,大學校長遴選應盡量做到周延,大學遴選制度全面性的檢討,目前都在進行中。

台大校長遴選案 教長要求遴選會重新投票教育部長葉俊榮12日在教育部針對台大校長遴選案召開記者會,要求台大遴選委員會「至少」回到1月5日的會議議程,重新進行遴選投票,並就決定的結果報請教育部聘任。中央社記者吳翊寧攝 107年9月12日

▲教育部長葉俊榮昨(12)日召開記者會要求台大校長遴委會重新開會。

陽明大學與台灣大學的校長遴選案疑皆有未揭露、迴避問題,卻出現雙重標準。為此,監察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上午依監察法第25條規定,請葉俊榮率相關主管接受質問。

質問時間約2小時左右,葉俊榮會後受訪指出,監委主要針對陽明案的糾正內容進一步質問,陽明大學校長遴選案發生在他上任之前,會中對於所謂「相當教授」的內涵和定義進行釐清,相關部門也一起向監委詳細說明,後續還有大學遴選制度全面性的檢討,現在都在進行中。

葉俊榮強調,未來會針對幾個大學遴選產生的爭議,會負責任完整檢討。任何有關大學的校長遴選要盡量做到周延,不要引起太多社會紛擾;此外,整個高教也要往前走,他也在這樣基礎上跟監委說明,表示絕對願意承擔檢討制度,檢討內容後續會再對外說明。

至於教育部如何回應陽明、台大校長遴選爭議是否有雙重標準,葉俊榮沒有回應。

監察法25條規定,行政院或有關部會接到糾正案後,應即為適當改善與處置,並應以書面答復監察院,「如逾二個月仍未將改善與處置事實答復監察院時,監察院得質問之。」

一旦質問後再經調查,監委若發現相關官員仍有故意拖延事實的話,不排除提出彈劾。

中央社 加入 @setn 好友

大數據推薦
熱銷商品
直播✦活動
三立新聞網三立新聞網為了提供更好的閱讀內容,我們使用相關網站技術來改善使用者體驗,也尊重用戶的隱私權,特別提出聲明。
了解最新隱私權聲明 知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