惡狼欺輕障女性侵3次 視為禁臠當性奴逞慾

記者陳怡靜/台北報導

劉姓男子去年透過交友軟體認識1名患有輕度心智障礙的女子小玉(化名),劉男藉故約出小玉並將她騙回家性侵得逞,劉男見小玉因心智障礙不善表達,且不住在台北,所以無法自行逃離返家,便將她視為禁臠,後續還性侵她2次,直到劉男帶她外出購物,小玉因離家數日怕家人擔心,趁劉男不注意時,向路旁執勤的交警詢問自己是否被通報為失蹤人口,經警方盤問後得知小玉遭劉男性侵3次,將劉男移送法辦,北檢將劉男依3個強制性交罪起訴。

▲劉男透過交友軟體認識患有輕度心智障礙的女子,竟將她騙回家強行性侵3次得逞。(示意圖,非當事人/翻攝自Pixabay)

去年劉男透過交友軟體認識被害女子小玉,並藉故將她約出帶回他新店的住處,竟不顧小玉反抗,將其性侵得逞,劉男甚至戴上保險套,為了避免自己性侵的犯行曝光,後來劉男見小玉患有輕度智能障礙及精神障礙,不善於言詞表達,且又不住在台北地區,認定她無法自行逃離返家,因此控制她的行動,劉男隨後還帶著小玉外出購買內衣褲等生活用品,2人回到住處用過晚餐後,劉男再度「性」起,又把小玉強行壓在床上硬上得逞,到了翌日凌晨劉男睡醒,劉男再度逞慾得逞。

劉男因要前往中和區購買機車,便帶著小玉一同外出,小玉因離家許久,怕家裡的人擔心,正好看到路旁有交通警察在執勤,於是趁劉男不注意時,便上前詢問交警自己是否被通報為失蹤人口,警員察覺小玉神情有異,於是加以探詢,小玉便說出遭劉男性侵經過,警員獲悉後將劉男移送法辦。

檢方調查,認定劉男3次性侵犯行,涉犯3個強制性交罪,將劉男依3個強制性交罪起訴,並建請法院以3次犯行分論併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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