抓不怕!賣「放生鳥」慣犯害17隻鳥亡 鳥販動保法判8月

記者潘千詩/台北報導

民眾為求「消災、積德」買鳥放生,導致「放生鳥」嚴重商業化,北北基地區有一名王姓鳥販,利用網袋販售「放生鳥」,雖然多次遭動保處開罰,但並沒有讓王男罷手,去年8月至11月間四度遭台北市動保處查獲,在行天宮、馬偕醫院等地賣鳥,而且還造成17隻鳥死亡。由於王男認罪,台北地院日前依動保法,將王男判處8月,得易科罰金24萬元。可上訴。

▲王姓男子出沒在台北、基隆一帶販售放生鳥。(圖/資料照片)

檢方調查,63歲的王男打著「放生鳥、積功德」名義,長期在雙北市、基隆等地兜售鳥隻,且多次遭動保處開罰,罰金超過50萬元。2014年12月,王男另在臺大醫院捷運站出口賣鳥,被警方移送北檢偵辦,雖最後獲不起訴,但被動保處列為長期追蹤對象。

判決書指出,2017年8月至11月間,王男在行天宮前、馬偕醫院、中山北路七段、北投區光明路等地,將台灣原生種紅鳩、綠繡眼、八哥等共140餘隻鳥類,裝放在網袋內販售,袋內並無適當空間、飲水,經民眾檢舉,動保處救出144隻鳥,但仍有17隻鳥死亡,檢方依違反動保法起訴。

北院審酌,王男坦承犯行,依4個動保法,各判處3月,合併執行有期徒刑8月,得易科罰金新台幣24萬元,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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