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夫質疑外遇要查看手機 她拒解鎖慘被砸瞎眼

記者潘千詩/台北報導

屏東縣一名陳姓男子3年前發現有陌生男子打電話給前妻楊姓女子,懷疑楊女與他離婚前已外遇,為追問此事,竟氣到掐住楊女脖子,還拿手機怒砸楊女的臉,導致楊女右眼視力喪失,楊女就醫期間,陳男還跑到醫院施暴。最高法院維持歷審見解,認為陳男犯後態度不佳,今(1)日駁回上訴,依家暴傷害致重傷罪判刑3年6月定讞。  

判決書指出,陳男於2015年1月18日傍晚,開車搭載楊女從屏東縣的住處出發,前往新園鄉龍港大橋下某處,並在車內向坐在副駕駛座的楊女質問有沒有在離婚前與其他男性有不正常交往,因楊女拒絕回應,陳男心生不滿,動手毆打楊女的頭及手腳,過程中,楊女為閃避而逃下車,陳男也跟下車並脅迫稱「若再跑,就開車撞妳」,楊女聽到後返回車後座,陳男也跟著上車、跨坐駕駛座與副駕駛座間,身體朝後掐住楊女的脖子,楊女掙脫後,陳男又拿楊女的手機丟擲,手機擊中楊女右眼,導致視神經創傷、視力喪失。

▲陳男質問前妻離婚前是否已經外遇,怒到掐前妻脖子,再用手機砸瞎前妻右眼。(圖/資料照片)

楊女證稱,案發前,跟陳男還有3個子女要去高雄五甲吃飯,但在陳男車上接到一通男性友人的來電,手機就被陳男搶走,後來為了拿回手機,前往陳男家,接著就被陳男載到龍港大橋下被質問,還被要求手機解鎖。

歷審均依家暴傷害致重傷害罪,將陳男判處3年6月,全案經最高法院駁回上訴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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