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假到退伍長官不准…他拒返營挨告逃兵 法官這理由判無罪

社會中心/台中報導

海巡署海岸巡防總局中部地區巡防局第三海岸巡防總隊勤務區的志願役上兵彭男,原預計去(2017)年9月1日退伍的他,不幸在退伍前1個多月發生車禍,後來他以車禍不適為由請假在家休養到退伍,不料遭長官不准。彭男拒絕返營加上曾偷回營區拿私人物品,所以遭依軍法法辦,直指彭為逃兵。最後經台中地院和台中高院審理,皆認定彭無逃兵的犯意,所以判彭無罪。

國軍、阿兵哥、軍人/資料照

▲彭姓上兵因為車禍請假,但未獲准也未返營,挨告「逃兵」。(示意圖,非當事人/資料照)

根據判決書指出,在台中巡防局第三海岸巡防總隊勤務區服役的彭姓上兵,去年7月27日上午他應收假返回營區,但遲遲不見人影,後來他致電給長官,表示自己因為車禍需要休養所以想請假,長官不同意後,彭男的父親再打電話請假,但營區長官都不同意。彭男堅持不返營區,並在半夜偷偷回到營區拿私人物品隨即離開,海巡署認定彭有意逃兵,於是立即派遣司法小組的士兵前去彭男家中找人,雖然找到人,但當時頭上包裹著紗布的彭男又以牽車為由藉機落跑,海巡署實在拿彭男沒轍便通報憲兵,依軍法第39條「意圖長期脫免職役而不就職役罪(俗稱逃兵罪)」將彭男依法辦理,最後彭男在去年8月3日於住處遭憲兵逮捕。

面對「意圖逃兵」的指控,台中地院一審時,彭男表示自己當時是因為發生車禍想請假,他聲稱,自己休假期間出車禍,頭部受傷有腦震盪和噁心想吐的情形,雖然沒有就醫,可是因為太不舒服就於收假當天打電話到營區請假,未獲准後,他也再請父親致電給總隊長請假,不料都未獲同意。彭男說,自己身體不適回到營區也無法執行勤務,只是增添大家麻煩,加上當時自己僅剩1個多月的役期,才會想說乾脆請假在家養傷,強調絕對沒有逃兵犯意。

台中地院法官審酌後認定,彭男確實有發生車禍,只是單純想請假在家休養,但沒有完成請假手續,對於逃兵這項指控,法官表示,若是他有意想逃就不會打電話請假,也不會重回營區拿東西,再者更不會待在家裡,讓憲兵如此容易就找到人,而且距離退伍日只剩一個多月,實在沒有必要,所以尚不構成軍法的逃兵罪,據此判決無罪。不過法官也提及,彭男在軍中表現不佳、態度散漫,過去就曾有逾假未歸的行為,不遵守軍中紀律是事實,應給予行政處罰,但軍法的逃兵罪尚不構成。

對於這樣的結果,日前台中地檢署上訴二審,近日經台中高分院審酌後,二審法官也認定彭男應無逃兵犯意,見解與一審相同,所以判無罪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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