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喝花酒請同仁放水 國道警分隊長遭判刑4年

記者陳啓明/高雄報導

國道公路警察五隊前田寮分隊小隊長葉特級,5年前在國道10號高速公路東向燕巢交流道附近處執行攔查勤務時,查獲李姓聯結車司機無照駕駛,準備開單告罰,卻接獲分隊長王國孝電話關說「放水」,不要對李姓司機開單舉發,事後王男接受招待喝花酒,東窗事發,高雄高分院更一審將王男依收受不正利益罪,判刑4年,褫奪公權3年。

▲國道警分隊長涉嫌喝花酒關說,遭法官判刑4年。(圖/示意圖 非當事人 資料畫面)

判決書指出,2013年4月8日16時17分許,國道公路警察田寮分隊小隊長葉特級在國道10號高速公路東向燕巢交流道附近處,查獲李姓司機所駕的崇華貨運公司的營業用聯結車有胎紋不足情形,予以攔檢,發現李姓司機的職業聯結車駕照早被吊銷,準備舉發汽車所有人崇華公司及李姓司機各新台幣6萬元罰單,並當場禁止李男駕駛。

但李姓司機透過友人,聯絡上當時的田寮分隊長王國孝幫忙,王涉嫌撥打電話請葉小隊長不要對李姓司機掣單舉發,葉因此取消正對李男進行的掣單舉發程序,予以放行;事後李姓司機為答謝王男,邀約4月15日晚上前往高雄市「仕格登KTV」飲宴並付帳,後來東窗事發。高雄高分院更一審將王男依收受不正利益罪,判刑4年,褫奪公權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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