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金援「狗大便」6.8公斤 閨密潑糞後下場都悽慘

記者陳啓明/新北報導

新北市一名43歲王姓女子,2014年8月王女認為公司短發績效獎金,與石姓老闆起爭執,竟向陳姓閨密要了6.8公斤狗大便,並和鄭姓男友共謀花5萬元教唆李、陸2男到事務所潑糞。新北地院今依強暴侮辱罪判李、陸各2月徒刑,另依教唆犯判王女4月,鄭男2月徒刑,而提供狗大便的陳女也被視為幫助犯,一併判刑2月;5人都可易科罰金。

▲飼主遛狗未清理狗大便,遭民眾指正,飼主竟出拳毆人。(圖/示意圖與新聞事件無關)

▲王女為了向老闆報復,竟向陳姓閨密要狗大便前往事務所潑糞。(圖/示意圖 資料畫面)

判決書指出,王女(43歲)原是三重區重新路一家代書事務所的員工,2014年7月卻為績效獎金該不該發?如何計算?等問題,和石姓老闆起爭執,事後還在鄭姓男友(42歲)、周姓友人(32歲)陪同下,到事務所找石男理論,但兩方無共識,鄭男當場放話:「那就準備開戰吧!」 


同月25日近中午,王女找了周姓友人等再次前往事務所,石姓老闆認為已有司法訴訟而拒絕討論;王女不甘心,決定再次報復,與鄭姓男友等討論後,同年8月以5萬元找來李男(30歲)、陸男(23歲),請2人到事務所丟狗大便,另找陳姓閨密(52歲)提及此事,要求她提供所飼養4、5隻寵物犬的大便,王女取得6.8公斤狗大便後,同月14日下午與陸男一同前往事務所對石男潑糞。

 
新北地院今依強暴侮辱等罪判王女等人拘役或徒刑,至於提供狗大便的陳女,雖辯稱否認知情,但李男供稱他與陳女聯繫時,已表明要拿糞便,陳女沒多說什麼,法官因此認定陳女早知李男來意,也知道要用狗大便丟人,因此一併依幫助犯判2個月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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