婦人倒車撞死1歲女兒 檢方認定「責己已深」不起訴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今年9月5日,宜蘭南澳鄉一名吉姓婦人開著自小客車倒車,未注意到1歲女兒就在車後,不慎將她撞倒。雖然吉女緊急將愛女送醫急救,但女童最後仍不治。宜蘭地檢署今(19)日偵結,雖然吉女疏忽撞死女兒,觸犯過失致死罪,但審酌吉女「責己已深」因此對吉女做出不起訴處分。

▲婦人倒車不慎撞死愛女,檢方偵結依「責己已深」不起訴。(圖/翻攝畫面)

據不起訴書,吉女當時在倒車時未注意到1歲的女兒就在車後,不慎撞擊。吉女發現後,立刻將女兒送往羅東聖母醫院急救。但小女童因頭部外傷、顱骨及左顏面挫傷等傷害,搶救後仍宣告不治。

意外發生後,吉女也向警方自首,酒測值為0,也坦承疏忽。檢方考量,吉女雖犯下過失致死,但她責己已深,毋須再施以刑責,因此做出不起訴處分。(編輯:林奇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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