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小芹賣假包誆騙多人遭判3年半 二審終於改口認罪盼緩刑

娛樂中心/綜合報導

女星丁小芹在網路賣CHANEL、FENDI等名牌假包,有些甚至收錢不出貨,詐欺金額新台幣17萬餘元,一審依加重詐欺罪判3年6個月重刑不得易科罰金,而二審智財法院今(24日)開庭,丁小芹改口認罪:「很懊悔、知道錯了」並向法官表示會努力與被害者和解,盼能爭取緩刑。

▲丁小芹詐欺案一審被判三年半重刑,今她上訴改認罪。(圖/翻攝自丁小芹微博)

根據檢警調查,丁小芹於2015年8月起,利用個人時尚知名度,販售假CHANEL、FENDI包,或賣衣服、背包、導入儀,有些被害人在匯款後根本沒出貨,甚至佯稱貨品全新,實際為二手貨;丁小芹被告後辯稱,將網拍帳號借給一名叫「Natasha」朋友處理交易,她本人不知情,一審合議庭不採信。

▲日前丁小芹與友人參加祈福水燈儀式判改衰運。(圖/翻攝自丁小芹IG)

不過根據《三立新聞網》獨家掌握,事實上她所誆騙人數不只於此,一位不具名友人,就曾被丁小芹稱信用卡刷不過,借卡刷了10萬國外商品後,至今已超過三年仍未還錢,每次催討皆以會還,並糖塞各種理由,她在一審判依利用網路對公眾散布詐欺13罪(有1人被騙2次),合併判刑3年6月;若最後判決確定,由於不得易科罰金,丁小芹須入獄服刑。

▲今日丁小芹開庭步出法院不願受訪。(圖/翻攝自丁小芹IG)

丁小芹提起上訴,在智財法院下午開準備程序庭時改口認罪,不再堅持借出帳戶說法,她還表示:「自己很懊悔、知道錯了!」會承擔責任,但一審刑度太重,判法院給她機會及時間會努力和解,且此事造成她演藝事業重創,她之前還有代言合約,恐有龐大違約金賠償問題,希望爭取緩刑,完成代言工作;庭訊結束後有媒體現場等候,丁則低調不願接受採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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