殘忍!5嫌虐殺少女逃死劫 性侵竟問:爽不爽?誰比較大?

記者林盈君/新竹報導

實在是太殘忍了!2015年5月間,新竹一名14歲的邱姓少女,因為跟30歲的黃姓女子發生口角,黃女竟夥同33歲的男友林春雄及其他3名友人,先是在網咖毆打邱女,接著強押邱女到大同國小旁步道,眾人先是以竹棍、安全帽等物毆打,最後又將邱女載到河濱公園竹林大橋下,除了拳腳相向之外,還以用石塊捶打,其中2嫌還輪流性侵,過程中還以言語羞辱少女「爽不爽?」、「誰比較大?」,事後將少女丟在原地等死,隔日再用汽油焚燒屍體,案件震驚社會。

據了解,事件起因是源於黃女聽謝姓女童告密,指當時就讀國二,患有心智缺陷的邱姓少女,用三字經「偷罵」她,黃女一氣之下,向自稱「冥王」的男友林春雄訴苦。同年5月17日晚間7時許,林春雄和黃女及其他3人,先強押邱女並用竹棍、安全帽等物圍毆,還威脅邱女「妳是要被打死,還是要被上!」之後邱女慘遭輪流性侵,林男等人在過程中,還羞辱邱女「爽不爽?」、「誰的比較大」等語。

▲虐殺少女5嫌逃過死劫。

事後,5人將邱女丟在原地等死,當天稍晚,眾人發現邱女已死亡,隔日竟用汽油焚燒屍體,直到2、3天後,少女父親找不到女兒報警處理,這起殘忍案件才因此爆發。一審指林男5人手段兇殘,但經台大醫院鑑定均無反社會人格、仍可教化,因此依殺人等罪都判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二審認為林男5人與邱女無深仇,顯因教訓過頭而害命,改依傷害致死等罪判林、陳兩主謀無期徒刑,黃女與其他3人改判20到28年徒刑;更一審林春雄遭判死刑,其他人則是無期到20年,今最高法院認為應再查明少女死因,撤銷死刑並發回更審。

★ 尊重身體自主權!請撥打113、110

加入 @setn 好友

【#直播中LIVE】賴清德、蕭美琴520就職典禮節目及主持人發布記者會
大數據推薦
【SETN12小時新聞現場 #直播中LIVE】每周一至周五早上10:00至晚間22:00
熱銷商品
三立新聞網三立新聞網為了提供更好的閱讀內容,我們使用相關網站技術來改善使用者體驗,也尊重用戶的隱私權,特別提出聲明。
了解最新隱私權聲明 知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