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揪藏鏡人!慫恿好友自泰運海洛因返台 重判無期定讞

記者潘千詩/台北報導

高雄市一名從事二手車生意的男子陳勁守,4年前將1公斤重的海洛因夾藏鞋底,自泰國搭機返台被查獲;法院審理時發現,陪同陳男買機票的姜志遠才是幕後策畫者,因而向檢方告發。最高法院維持歷審見解,認定姜男觸犯共犯共同運輸第一級毒品罪,今(4)日駁回上訴,判處姜男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定讞。

判決書指出,姜志遠於2013年間得知一起做生意的陳勁守有資金周轉需求,因而邀陳男從國外運毒回台賺錢,並允諾事成後,每隻運毒的球鞋可拿13萬元。姜男與陳男談妥後,於同年10月起多次至泰國熟悉及演練運毒個流程,待時機成熟,在翌年年8月13日,陳男自高雄搭乘華航CI839號班機入境泰國,並由已先出發至泰國的另名運毒同伴陳凱群接機,入住泰國NANA區的飯店,同月15日中午,陳凱群將海洛因交給陳勁守夾藏在球鞋內,並自曼谷蘇汪那蓬國際機場搭乘華航CI840號班機返台,於深夜11時30分在高雄入境海關查驗檯時,陳男因形跡可疑遭攔查,被搜出2包共1公斤重的海洛因,檢警又循線查到陳凱群到案。

挖空鞋底藏海洛因 闖海關遭一眼識破

▲海洛因毒品夾藏鞋底運毒。(示意圖/資料照片)

陳勁守因運毒被判10年,陳凱群判處無期徒刑確定,不過,高雄高分院審理時,另發現姜志遠是幕後主導運毒的首謀,向檢方告發後,姜男同樣遭檢方起訴。

儘管姜男辯稱,是被陳勁守與陳凱群誣指,但歷審調查後,認定姜男罪證明確,審酌姜男無前科紀錄,但不思以正途賺錢,犯後猶設詞飾卸,且在本件犯罪中具有主導與支配性之積極地位,可見其惡性重大、法敵對意識強烈,基於罰當其罪之考量,判處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全案經最高法院駁回上訴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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